吴江建县前,今龙泾村地域属吴县辖。
后梁开平三年(909年),吴江建县。吴江县辖澄源、震泽、感化、范隅、久咏五乡。今龙泾地域历来均属吴江县久咏乡。历经宋、元至明朝。
明代,乡以下设都。龙泾村、石佛浜村属于久咏乡二十八都,吴家埭村、任家湾村属于久咏乡二十九都。
明弘治元年(1488年)莫旦《吴江志》中载有自然村东龙泾和西龙泾。东龙泾属吴江县久咏乡二十八都;西龙泾属吴江县久咏乡二十九都。到清康乾年间,已连接形成今天人们所称的龙泾自然村,村落庞大,村中有九湾六角十三浜。
图1-1 明朝弘治元年(1488年)莫旦《吴江志》记载东龙泾西龙泾
清光绪八年(1882年),陶煦《周庄镇志》记周庄镇附近村落,其中有龙泾、石佛浜、吴家埭、任家湾等村,属久咏乡二十八都、二十九都管辖。
清宣统年间(1909~1911年),吴江县在区域自治中设9镇:城区、同里、黎里、盛泽、北坼、芦墟、莘塔、北厍、周庄。当时,龙泾、石佛浜、吴家埭、任家湾4个自然村属周庄镇辖。
民国元年(1912年)1月1日,吴江、震泽两县合并。吴江全县设18市乡,原久咏乡地区设芦墟、莘塔、北厍、周庄四乡。龙泾、石佛浜、吴家埭、任家湾4个自然村属吴江县周庄乡管辖。
民国18年(1929年)8月,吴江县调整区划,县以下设区,区以下设乡、镇。吴江县第六区设莘塔、芦墟、北厍、周庄4镇42乡,区公所驻地莘塔镇。周庄镇领周东、周南、周西、三多、石龙、六合、四教、荟善、爱群、界同等10乡。龙泾、石佛浜及长浜3个自然村设石龙乡,面积16方里(合4平方公里);吴家埭、任家湾2个自然村设三多乡,面积9方里(合2.25平方公里)。废都图为闾邻,实行闾邻制户籍。一般是5户为邻,5邻为闾。民国23年(1934年)3月,石龙乡有13闾60邻,299户1141人,其中男601人,女540人;三多乡有9闾47邻,239户940人,其中男502人,女438人。
民国23年(1934年)8月,吴江县第六区合并小乡,设4镇14乡。原周南乡撤销,并入周庄镇区。由三多乡(有吴家埭、任家湾、张家浜、枝黄浜4个村)、石龙乡(有龙泾、石佛浜、长浜3个村)、六合乡(有陈家浜、沈家浜、南庄、大港、徐鸭湾、角字6个村)等13个自然村合并成新的周南乡。龙泾、石佛浜、吴家埭、任家湾等4个自然村均属第六区周南乡辖,乡政府设在自然村龙泾。是年11月1日起,废除闾邻制,实行保甲制。
民国29年(1940年),吴江县第六区改名芦墟区,辖区范围不变,设4镇14乡。日伪时期,伪区公所设在芦墟。民国34年(1945年)8月,抗日战争胜利,伪区政府解体,恢复国民政府芦墟区公所。龙泾、石佛浜、吴家埭、任家湾4个自然村则属芦墟区周南乡辖。
民国35年(1946年)初,芦墟区仍辖4镇14乡。10月,芦墟区改设芦墟、莘塔、北厍3镇及元荡、蚬南、东秋、分溪、元鹤、文奎、周庄7乡。周庄乡辖13个保,乡政府设在周庄市镇。龙泾、石佛浜、吴家埭、任家湾4个自然村均属芦墟区周庄乡管辖。民国36年3月,裁撤区公所,设芦墟区署,建置区划不变。民国37年(1948年)2月,芦墟区辖3镇1乡:芦墟镇、北厍镇、莘塔镇、周庄乡。龙泾、石佛浜、吴家埭、任家湾4个自然村仍属芦墟区周庄乡辖。
民国38年(1949年)5月,龙泾所在的莘塔、周庄地区解放,区划仍是吴江县芦墟区,沿袭保甲制。龙泾、石佛浜、吴家埭、任家湾4个自然村仍受辖于芦墟区周庄乡。
1950年2月,吴江县调整区划。芦墟区辖芦墟、莘塔、北厍3镇及东秋、分溪、三村、蚬南、厍东、厍西、莘西、龙泾、元北(民国后期周东乡辖的9个村)9乡,废除保甲制,建立行政村。原周庄乡的部分自然村划入蚬南乡,大部分划入龙泾乡。龙泾乡辖龙泾、石佛浜、吴家埭、任家湾、江泽、东头溪、胡家圩、三家村、长浜、南庄、沈家浜、陈家浜、大港、角字、女字、徐鸭湾(又称浔阳湾)、西轸、仰仙、南町、西村等20个自然村,乡政府驻龙泾自然村,始有龙泾乡建置。
1956年3月,吴江县并区并乡,黎里区并入芦墟区,龙泾乡与元北乡合并为新的龙泾乡,乡政府驻地在自然村龙泾。龙泾乡辖29个自然村,即原龙泾乡的20个自然村及原元北乡所辖的善湾、许庄、华字、树巷、东渚、东二图、西二图、枫里桥、顾家舍等9个自然村,仍属芦墟区辖。1956年底,龙泾乡辖区境内有2726户,10402人,其中男5076人,女5326人。
1957年10月,吴江县撤区并大乡。撤芦墟区,原芦墟区地域划分为莘塔、龙泾、北厍、黎里4个大乡。龙泾乡又扩展了原来蚬南乡的27个自然村,辖56个自然村,龙泾乡辖区内有人口4650户,17161人,其中男8360人,女8801人。乡政府仍设在自然村龙泾。
1958年7月,撤销龙泾乡,原龙泾乡大部归入莘塔乡,西部的自然村归入北厍乡。龙泾、石佛浜、吴家埭、任家湾4个自然村属莘塔乡管辖。莘塔乡政府驻莘塔街。
1958年9月下旬,莘塔乡成立莘塔人民公社,政社合一。莘塔公社组建19个农业大队。当时,龙泾、石佛浜、陈家浜、沈家浜、南庄、大港、角字、女字、徐鸭湾9个自然村属于莘塔公社龙泾大队管辖,大队驻地自然村龙泾;吴家埭、任家湾2个自然村属于卫星大队管辖,大队驻地自然村江泽。
1959年4月,龙泾大队中划出陈家浜、沈家浜、南庄、大港、角字、女字等6个自然村组建联盟大队,有18个生产队;划出自然村徐鸭湾与蚬南大队划出的张家浜、枝黄浜2个自然村组建新丰大队,有12个生产队。余下龙泾、石佛浜2个自然村仍属龙泾大队,有17个生产队,其中龙泾有13个生产队,石佛浜有4个生产队,大队驻地龙泾自然村,受辖于莘塔公社。
1961年2月,吴家埭、任家湾两自然村从卫星大队划出,成立火箭大队,有11个生产队,其中吴家埭有7个生产队,任家湾有4个生产队,大队驻地吴家埭村。
1981年11月,火箭大队更名吴湾大队,受辖于莘塔公社。
1983年7月,撤销莘塔公社,恢复莘塔乡,大队改称行政村。龙泾大队改称龙泾村;吴湾大队改称吴湾村。是年,两村分别成立村民委员会和经济合作社,按原生产队改设村民小组。龙泾村辖龙泾、石佛浜2个自然村,有17个村民小组;吴湾村辖吴家埭、任家湾2个自然村,有11个村民小组。
1994年3月,莘塔撤乡,建莘塔镇。龙泾村、吴湾村均受辖于莘塔镇,区划不变。2000年,龙泾村有龙泾、石佛浜2个自然村,17个村民小组;吴湾村有吴家埭、任家湾2个自然村,11个村民小组。
2001年10月,莘塔镇并入芦墟镇。龙泾、吴湾两村属芦墟镇辖,两村区划不变。2003年8月,龙泾村与吴湾村合并,成新的龙泾村,区划范围为龙泾、石佛浜、吴家埭、任家湾4个自然村,有28个村民小组。其中龙泾有13个村民小组,石佛浜有4个村民小组,吴家埭有7个村民小组,任家湾有4个村民小组。是年,龙泾村境域面积7.3平方千米。
2006年10月,芦墟镇与黎里镇合并,成汾湖镇,龙泾村受辖于汾湖镇芦墟街道办事处。2012年,龙泾村有龙泾、石佛浜、吴家埭、任家湾4个自然村,28个村民小组。
2013年2月,汾湖镇改称黎里镇,龙泾村地处原莘塔镇中部,仍属于黎里镇芦墟办事处管辖。龙泾村辖有龙泾、石佛浜、吴家埭、任家湾4个自然村,有28个村民小组。 至 2015年底,龙泾村区域不变。有28个村民小组,各自然村的村民小组数为:龙泾13个、石佛浜4个、吴家埭7个、任家湾4个。